为进一步推进成都天府新区消费者协会相关工作,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由成都天府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招聘并派遣至用人单位,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职位
(一)岗位名称: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
1.进行消费纠纷的调解;
2.进行消费信息的收集统计与分析;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岗位待遇:年薪7~8万左右(含单位缴纳五险一金)。
二、招聘人数
1名
三、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
2.写作能力及沟通能力较强;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类相关专业优先(特别优秀者学历可放宽至大专);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40周岁);
5.熟练掌握各种日常办公软件操作;
6.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有消费纠纷调解、投诉处理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全日制普通教育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流程
(一)简历投递
通过招聘门户网站进行网上简历投递。
报名起止时间: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4月18日。
投递链接:https://cdtfhr.zhiye.com/intern?p=3^72#jlt
采用简历导入方式申请职位的,提交前务必仔细检查各项信息是否完整、准确,导入过程中出现信息缺失、错误的后果自负。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应对本人填报信息、提供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性负责,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三)综合测试
1.履历评价。对候选人工作经历、学历专业、绩效表现等进行职位匹配度定量和定性评价,对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候选人择优开展综合能力考评。
2.综合能力考评。采取“职业素质测评 面试”的方式进行。
(四)复试考察
对通过综合测评的候选人通知进入复试,进一步考察候选人的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
(五)入职体检
对通过资格审查、综合测试、复试考察的候选人确定为拟聘人员,进行入职体检。
五、聘用与薪酬待遇
(一)聘任管理。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被发现有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等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薪酬待遇。社保、住房公积金、福利待遇等按照成都天府新区消费者协会相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
(一)应聘者提供虚假学历、履历等材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负,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二)因报考者体检不合格、提供虚假材料、自动放弃、试用期未通过等情况出现的缺额,招录单位可酌情递补。
(三)成都天府新区消费者协会委托成都天府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开展招聘工作,并对招聘相关流程负责解释。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咨询电话:028-89767008(张老师)。
成都天府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