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时间
2023年5月5日起至2023年5月20日17:00结束。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填写好的《成都市青羊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招聘办案辅助人员登记表》以及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qyqzcw@163.com),邮件标题统一命名为“姓名+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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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青羊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招聘办案辅助人员登记表》
(三)笔试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与同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能低于 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岗位名额。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于2023年5月30日通过青羊区人社局官网(http://www.cdqingyang.gov.cn/qyrsj/)“通知公告”栏公布。
(四)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需要、报考人员条件的情况确定参加笔试人员,由区仲裁院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向报考人员反馈是否进入笔试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制计算,笔试总成绩占总成绩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1.笔试安排
笔试科目为《劳动人事法律法规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笔试时间为2023年6月10日,考生持准考证参加笔试,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 面试安排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不低于1:2—1:4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半结构化形式,由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考核打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法律知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组织进入体检环节的拟聘人员到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和行业标准要求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