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航人才
(1-4为必要条件,5-8满足其中一条即可)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胜任相应岗位工作要求,无违法犯罪记录;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3、年龄不超过45岁,特别优秀者可以适度放宽;
4、在全国知名公民办学校任职10年以上,有学校相关行政管理、学科管理经验3年以上;
5、精于专业,有省级、市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教师”“优秀班主任”及以上荣誉称号,或同等级别荣誉、表彰;
6、深于研究,获得过省级、市级“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及以上荣誉,或有其他同等级的教育教学成果;或牵头市级及以上课题,并已结题;或有学科相关的著作、论述等成果;
7、优于课堂,获得过省级、市级学科赛课一等奖及以上荣誉,坚持一线教学,有生动鲜明的课堂风格和不断革新的行动研究;
8、善于管理,有现代学校治理经验,能在项目式、流程化管理中有效推进工作;有良好的行政领悟力、变现力、执行力。
二、优秀在职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胜任相应岗位工作要求,无违法犯罪记录;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3、富有教育理想,热爱孩子,待人友善,善于沟通合作;
4、具有在知名公办、民办学校3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
5、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及以上;
6、学科赛课获得区(县)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承担过市级及以上研讨课、示范课;或主研市、区级课题并结题;
7、获得区(县)级及以上“教坛新秀”“优秀班主任”“优秀青年教师”“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等荣誉称号;
8、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三、名校菁英
1、国内、外顶级名校本科应届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胜任相应岗位工作要求,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4、富有教育理想,待人友善,善于沟通合作;
5、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以上;
6、在校期间获得一等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奖励,专业成绩优异;
7、担任学生会主席、团委副书记、社团联合会秘书长等综合性学生管理工作,有相关级别的优秀认定;
8、荣获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或相同级别的认定;
9、有对教育事业的充分认知,能适应教师职业的高标准要求,主动接受学习和革新;
10、其他加分项:在学科领域有专业爱好或其他生活中的兴趣特长,科学老师要求有动手能力,善于做主题融合式的学科尝试;在社团或实习中有宣传工作经历且体验良好;较强的数据处理和分析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