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南县广播电影电视局
关于到高校考核聘用紧缺专业人才的方案
一、成立考聘工作机构
1、成立由县分管领导任组长,人社、广电部门负责人、纪检监察、广电工作人员为成员的考聘工作领导小组。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评委小组(评委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临时抽签确定)和监督检查小组。
二、考聘工作原则
考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三、考核内容及重点
着重考核应聘者的人文素养、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等。
四、考聘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2年5月8日上午九点
地点:四川师范大学
五、考聘程序、办法
(一)、初选:看资料(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面谈(普通话标准与否、语言表达、性格开朗、心理健康)按1︰3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二)、专业考核(100分)
考核应聘者运用综合知识的能力。
1、考生与评委分别隔离(工作人员值守,阻断与评委的接触)
2、由考聘组负责人在考生隔离室向考生宣布纪律及注意事项,并抽签确定考生考核顺序(在评委隔离室纪检监察同时进行考核内容的随机抽取,评委确定评分原则及标准)
3、考核
①专业技能(80分):考核应聘者的专业能力。
播音主持 :采取现场测试并录像方式进行
主要考评考生的举止仪表、普通话水平、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节目主持、应变等基本能力。
测试内容:(1)回答主考官提出的问题;指定新闻稿件播读;(3)指定散文作品朗读;(4)模拟新闻现场主持;(5)特长展示。
编导或制作:有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和一定的综合素质。
测试内容:(1)回答主考官提出的问题;(2)指定题目现场提出策划方案等。
②综合能力(20分):考核应聘者运用综合知识能力;
4、评委打分(单独完成)
5、工作人员统计(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作为考生的考核成绩)
6、评委组长向考生宣布考核得分
六、确定拟聘人员
1、应聘者,根据其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专业确定拟聘人员,分数相同者,依次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系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系级及以上学生干部、特长(以证书为准)优先的原则确定拟聘人员。
3、纪检监察人员对拟聘人员进行核实并签名确认,交工作组组长、副组长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即与拟聘人员签定聘用协议。
七、考聘纪律
严格执行人事考聘纪律,坚持标准,客观公正,不得徇私舞弊,对考聘工作中违反规定的相关责任人给予严肃的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南县广播电影电视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日
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南县广播电影电视局
关于到高校考核聘用紧缺专业人才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宁南县广播电影电视局拟公开考聘有志于从事广播电视节目主持、编导及制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核聘用工作原则
考核聘用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考核聘用单位及名额
宁南县广播电影电视局影视传播中心
1、广播电视节目播音主持1名(男);
2、广播电视节目编导或后期制作1名。
三、考核聘用条件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处分,身体健康,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专业、技能成绩优异者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4年5月1日后出生),所报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
1、节目主持:性身高1.68米及以上,相貌端正、形象气质较好,有天生的亲和力;口齿伶俐,才思敏捷,具有现场反应速度快的判断能力;有节目文案编辑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2、编导:能带领整个团队对栏目进行整体的编排及制作;影视制作或语言类、艺术类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有优秀的撰稿能力,熟悉电视节目前期制作及后期制作流程,富有创意;沟通能力强,有优秀的团队管理经验,工作认真,踏实。
3、制作:具备专业的电视节目构思和制作能力,具备独立视频采编能力,熟练使用各种非线编辑软件;有很强的审美观和镜头感,沟通能力强,有创意,头脑清醒,性格乐观,对待生活的态度积极,灵活变通,主动学习能力强;有工作热情和表达欲望,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对工作和团队有责任感和执行力;
四、工作地点及待遇
县广播电影电视局(县城)。
编制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工资。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时间:2012年5月3日起
报名方式:有意者可传视频资料到1585185476@qq.com或来电联系
六、其它事宜
1、应聘者应聘时需带上身份证、自荐书及相应专业技能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的原件(系级及以上学生干部需出具招就处证明)。
2、聘用人员毕业到宁南县人事局报到后,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程序、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正式签订聘用合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考生一经宁南县用人单位聘用,须在单位工作8年以上,如有违约将缴纳违约金5000元/年。
5、详情见考聘方案(招就处可查)。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四川省宁南县广播电影电视局
联系人:赵 永
联系电话:18980281078
宁南县广播电影电视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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